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清淤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荔城区交界处(靠近木兰溪入海口)木兰溪三江口河口区域。清淤范围主要集中在木兰溪两岸及临岸河床,清淤平均深度为0.5m,清淤总面积为41.02万m?,清淤总方量约20.62万m?。疏浚物采用水陆两栖挖掘机+泥驳+封闭自卸车和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输泥管线+接力泵站+输泥管线相结合的方式运输至莆田新能源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填海工程,作为填料进行综合利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oXRWvDwG4W9xT42llyWBQ 中附件1,
提取码:6qch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建设单位索取。
建设单位: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49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94-2628532
电子邮箱:ptswnhb@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拟建项目建设的人员。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oXRWvDwG4W9xT42llyWBQ 中附件2,
提取码:6qc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